生存照顧 全民必備 ◆何承恩
前陣子國民黨提案的「恢復發放公務員年終慰問金」中,所秉持的理由,除了政治上的考量外,並不是人人理應享有的「生存照顧」(daseinsvorsorge),而是被當作一種少數人所擁有的特權。
這可以說是自談自唱,把政策當作一種可以施捨或是可以回收的特權,並且將這個特權放入一種「少數」對上「多數」的相對論:因為少數人是公務員,所以退休得受政府保障,因為多數人不是公務員,所以政府沒有保障退休的必要。
因此,國民黨認為保障退休給公務員,是理所當然、順理成章。這種邏輯,其實就早已徹底破壞政府的國家責任,國民黨只不過用「公職」的糖衣去包裝部分階級所獨享的「特權」,公務員不是一般人,但一般人就沒有照顧的必要了嗎?
除了政府以外,任何社福團體都不足以承擔人民的生存照顧義務,政府是無法推託生存照顧之責任;至少,在可預見的將來都是不被允許的。特別是台灣人口不斷老化、長者貧窮問題日趨嚴重,都是我們必須面對的重點課題,換句話說,對於台灣而言,所該著重的不是單純公務員的退休保障,而是要盡快規劃一套「全民退休保障」,不是僅僅為了選舉考量維護單一階級,這樣才能創造雙贏。
(作者為台聯青年軍政大分會長)
此文同時刊登於台灣時報:
http://www.twtimes.com.tw/index.php?page=news&nid=300498
2013年3月1日金曜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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